泗洪县2024年首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成果更正公告
发表时间:2025-03-13 16:32:21 来源:kaiyun最新版本更新
2025年03月04日收到原成交供货商抛弃成交资历的信件原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施行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第四十九条本项目依照评定陈述引荐的成交提名人名单排序,确认下一提名人为成交供货商。
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果有贰言的,能够在中标成果公告(公告期1个工作日)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收购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对质疑答复处理不满意的,可向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