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会计的基础财务知识(2)
发表时间:2025-01-04 22:16:08 来源:业务范围
1.本科目核算企业为履行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所发生的、不属于别的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按照本准则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的成本。企业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毛利不在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可按合同,分别“服务成本”“工程项目施工”等进行明细核算。在建筑企业中,合同履约成本——工程项目施工通常还设置以下明细科目:1、人工费,2、材料费,3、机械使用费,4、其他直接费用,5、分包成本,6、间接费用
企业发生上述合同履约成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员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对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摊销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别的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一定的处理。
与合同履约成本有关的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企业发生上述合同取得成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该支付款”等科目;对合同取得成本进行摊销时,按照其相关性借记“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一定的处理。
需要说明的是,为简化实务操作,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取得成本有关的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
1.本科目核算销售商品时预期将退回商品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
企业发生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的,应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已收或应收合同价款,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等科目,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贷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别的业务收入”等科目,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贷记“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等科目;结转相关成本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已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别的业务成本”等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处理。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按其流动性计入“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