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绕城高速公路西南段2017-2019年度养护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24-02-28 12:16:46 来源:工程养护案例
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执行机构为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绕城公路西南段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资产金额来源于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2本项目设一级监理机构。设置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办)。其类别划分、资格要求、业绩要求等见附件。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范围(监理服务范围)为:所辖范围内的主线及连接线的养护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绿化及环境保护、交通安全设施、沿线附属设施(机电工程和房建工程除外)等专项工程和相关变更工程的实施;且包括各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的监理工作。
1.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施工总工期30个月,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12月31日。总监理服务期54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30个月,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为24个月。
2.1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具有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核检查条件要求的监理单位均可对本监理合同段提出参加投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①](即利益相关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否则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2.5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0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2.5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6年D级的投标人报名。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各一份于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4楼招标九部1413室)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请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黄谷路与万家丽南路交汇处东南角)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交招标人签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公布时间至2017年6月12日前结束。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基本帐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行业数据信息发布平台,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核实确认。
最近五年(2012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25日),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合同,且单个合同价不低于70万元。
1、招标人特别提醒: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其所投标段的业绩要求予以填报,确保有关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投标人必须填写《已完成的同类工程表》,表格应填写满足上表要求的类似监理项目,并标明序号(评标委员会仅对满足上表要求的类似监理项目进行评审,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或多报的业绩不作为评标依据)。
3、表后必须附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材料。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业绩的相关联的内容时,除附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外,须另附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来补充说明。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有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5、投标人必须将《已完成的同类工程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拟投入监理人员工作简历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以PDF格式制作成电子版一起拷入U盘中,并单独密封、标识、递交。
7、合同价格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监理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8、 若投标人提供国外业绩,则必须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所属省级商务厅(局)颁发的《对外承包工程建设项目投(议)标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中国驻项目所在国大使馆拥有相对应职责的部门报备登记的有关业绩证明材料。
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处
1、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岗位登记单位并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其担任类似项目职务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影印件。2010年以前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工程师证书的监理人员还应提供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均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未被取消资格,且未被交通运输部评为“从业承诺履约状况很差”或“从业承诺履约状况较差”,且不得同时受聘于两家企业。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证件均应采用清晰彩色影印件。
2、投标人必须将《拟投入监理人员工作简历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已完成的同类工程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以PDF格式制作成电子版一起拷入U盘中,并单独密封、标识、递交。
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行业数据信息发布平台,对投标人的主要人员注册情况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
3、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2014年~2016年)年已签订和完成的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合同的合同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1、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必须由原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重新逐页加盖公章)或原件,若财务报表由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则需分别提供。
(2)与其所投的监理合同段对应工程的实施工程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所监工程存在重大工程质量上的问题的;
(8)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2](即利益相关企业),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标;
1、第(4)、(6)、(7)、(8)项以最近3年(2014年6月26日起至2017年6月25日止)被国务院行政主任部门或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为准。
2、投标人必须将《利益相关企业团体同时申请投标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已完成的同类工程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拟投入监理人员工作简历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制成PDF格式的电子版一起拷入U盘中,并单独密封、标识、递交。
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行业数据信息发布平台,对投标人的诚信信息进行核实确认。
1.1为规范本项目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3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一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会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4人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1人为招标人代表。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它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3)投标文件(正本)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内容已签署姓名或已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除外)
(5)投标文件(正本)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有效的经公证的符合要求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经公证的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7)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d.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e.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资格审核检查。
(6)投标人的资质、主要人员注册情况、诚信信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行业数据信息发布平台中已经进行核实,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行业数据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信息相符,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核检查要求的,作废标处理。只有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上的水准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做详细评审,并对技术建议书、商务文件、投标报价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投标报价分值分别为40分、50分、10分。
对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在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对本项目的建议等方面做详细评审和打分。该得分以评标委员会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每一大项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技术评审最高得分40分。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见下表:
根据下述各项评价,各项目分三等计分:优(计满分)、良(计80%的分)、合格(计60%的分)。
①、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准确,采取一定的措施具有针对性、有效,计6~7.5分;
①、对本项目在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控制等方面提出的建议好,适合本项目建设情况,具有可操作性,计6~7.5分;
②、对本项目在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控制等方面提出的建议合理可行,计4.5分。
该得分以评标委员会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每一大项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商务评审最高得分50分,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见下表:
最近5年在类似工程(指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施工)中担任过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每一个项目加8分,加满8分为止。
每增加一个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或提质改造工程或大修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单个合同价不低于70万元的加2.4分,加满4.8分为止
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估结果为准,信用评估得分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某一监理企业最近3年信用等级得分之和。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技术建议书和商务文件的评审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第一信封(技术建议书和商务文件)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3)监理服务费报价表原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通过投标报价评审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它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废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每个监理合同段推荐1-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对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第(十二)项内容中如实记录。
除第二款规定的第(一)、(三)、(四)项内容外,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逐页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1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的,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13.1依法一定要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对应措施后,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应当按规定重新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一定要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报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依照规定不再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可以邀请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谈判,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将谈判报告报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1.1项目名称:长沙绕城高速公路西南段2017-2019年度养护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项目概况:长沙绕城高速西南段起于长沙黄花塘与绕城高速的西北段相接,终点为京港澳高速的长沙李家塘收费站,是湖南省长沙市规划的“环加射线”高速公路网的环线重要组成部分,主线k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原路面结构为:4cm多碎石混合料SAC-13上面层+5cmAC-20I中粒式沥青砼+6cmAC-25I粗粒式沥青砼+1cm沥青表处封层+20cm6%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18cm水泥稳定砂砾下基层+15cm水泥石灰稳定砂砾土底基层。长沙绕城高速西南段于2004年5月全线建成通车。
长沙绕城高速公路西南段2017-2019年度养护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计划工期:30个月。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12月31日。
a[①]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a[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