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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LX202308014-X01]火车站南广场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工程总承包

发表时间:2024-01-29 01:06:09 来源:工程养护案例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火车站南广场片区城市更新项目锡行审投备[2022]51号

  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火车站南广场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为无锡火车站南广场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南广场改扩建)。项目位于无锡市梁溪区,地块为火车站广场及公园用地,北临无锡火车站,西邻惠勤路,东侧为通江大道,南邻古运河。地块总用地面积约为5万平方米。本项目为火车站南广场南片区域地上、地下空间的更新改造,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40626.8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70.66㎡,地下建筑面积37056.23 ㎡。地上共3栋配套单体建筑,其中拾光站厅地上1 层,建筑高度 10.85米,地上建筑面积600㎡;锡金书屋地上 1层,建筑高度 4.82米,地上建筑面积40㎡;潮码头地上1层,建筑高度7.8米,地上建筑面积 314㎡;地下室共1层,埋深 5.8米,建筑面积37056.23 ㎡。项目主要内容:站前广场及公园绿地景观更新、火车站地下广场(车库)改造更新、新增配套建筑与构筑物(拾光站厅、锡金书屋、潮码头、东公交站场顶棚、地下室出口)。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0日 08:00,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11月01日 08:00,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由[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单位承担。(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理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5)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7)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缴纳;(8)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公司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1)设计的基本要求的品质衡量准则: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报有关部门审批,经发包人邀请的行业专家对设计质量、设计深度、设计使用功能等进行集中审核并通过,经发包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有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2)施工要求的品质衡量准则:实施工程质量契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拆除过程中部分有必要进行保护拆除且可重复利用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金山石)的损耗率【损耗率=(1-实际可使用的材料数量/需拆除材料的数量)*100%】不超过8%。(3)采购品质衡量准则: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规定要求,合格率达到100%。(4)绿化养护品质衡量准则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等级标准(设施维护和植物养护)》标准一级,养护期两年(自工程交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各专业深化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含施工图审查等)、工程项目施工、设备购置及专项采购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有关的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1、本项目设计范围有:(1)施工图设计及总体设计管理等。(2)建筑工程设计:土建、机电安装、结构(含基坑围护)、给排水、强电、弱电(室内、室外、安防)、暖通、人防及人防配套(包含方案、施工图、平战转换预案、人防标识标牌等)、消防及消防联动等各专业设计等;(3)装饰设计:外立面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含地下室落客区、地下室公共区域、地下室办公室、地下室厕所和归乡之路通道等)、室内外导向和标识系统模块设计、展陈设计(含多媒体及影片)、室内灯光设计等;(4)室外工程设计:景观铺装、园林绿化、道路、市政专业管线及管线综合平衡、围墙门卫、亮化照明、交通设施及标识、自来水专项设计等;(5)智能化专项设计:智能化集成系统、智慧停车系统、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防系统、机房工程和建筑环境、综合布线)幕墙、海绵城市、光伏、抗震支架、站房复刻、工艺路下穿工程、绿建(二星标准)等专项及深化设计;(7)变配电专业设计:变配电所及相应构筑物(若有)、设备等设计;(8)钢结构专项设计:钢结构连廊、雨蓬,钢结构屋面等相关钢结构等设计;(9)BIM设计(含展陈展示配合);2、本项目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布置,建筑、构筑等拆除,场地平整及垃圾外运,乔木保护与迁移,地下室改造工程,拾光站厅、锡金书屋、潮码头、公交车站、地下室出入口、工艺路下穿工程、站房复刻、室外工程项目施工(不含室外艺术雕塑)。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1)临时道路及水电接入、绿化;(2)建筑工程:土建、机电安装、结构(含基坑围护)、给排水、强电、弱电(室内、室外、安防)、暖通、人防及人防配套(包含方案、施工图、平战转换预案、人防标识标牌等)、消防及消防联动、能效监测等;(3)装饰工程:外立面、内装饰设计(含地下室落客区、地下室公共区域、地下室办公室、地下室厕所和归乡之路通道等)、室内外导向和标识系统、展陈(含多媒体及影片)、室内灯光等;(4)室外工程:景观铺装、园林绿化、道路、市政专业管线、围墙门卫、建筑亮化照明、交通设施及标识等;(5)智能化工程:智能化集成系统、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防系统、机房工程和建筑环境、综合布线)幕墙、海绵城市、光伏、抗震支架、站房复刻、绿建施工等;(7)变配电:变配电及相应构筑物(若有)、设备等;(8)钢结构:钢结构连廊、雨蓬,钢结构屋面等;(9)其他:标识标牌及导示(地上地下)施工、市政附属工程(市政雨水、市政污水、市政道路)、工艺路下穿施工(含驳岸、清水平台、管线、建构筑物(泵房)拆除及围堰修复)、拆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铺装、现有建筑、构筑物、景观桥的拆除工作,拆除内容在拆除工程实施方案中根据发包人要求明确)等。3、设备采购范围: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材料、设备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发电、电梯、扶梯、旱喷设备、智慧化全园管理系统),包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养和训练服务,以及承包方有必要进行的检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竣工验收等)。4、检测监测等服务:承包人全权承担,包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所涉及的测绘、测量、检测、检验、试验、观测、监测、咨询、顾问等服务(服务内容需征得业主同意)。5、项目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6、其他服务内容:项目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的效果把控和成本控制,办理项目相关所有手续,办理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完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配合发包人移交工程及全部验收资料,包括全过程报批报建、施工审批手续、竣工验收归档、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养护责任等总承包的全部工作,承包人全权负责。

  ① 设计资质要求: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甲级]。 ②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一定要满足下列条件: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甲级]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或者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建设价格金额(或投资额)≥1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设计业绩单项工程建设价格金额(或投资额)以设计合同所载的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或者施工合同中的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近五年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或者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近五年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工程建设价格金额(或投资额)≥1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设计业绩单项工程建设价格金额(或投资额)以设计合同所载的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近五年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或者施工合同中的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若为注册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②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③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无在建工程。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员工,提供投标人企业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3年5月~2023年7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⑤一定要满足以下条件:a、均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c、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自2021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任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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