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开复工方案
发表时间:2024-06-14 22:13:08 来源:工程养护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设项目开复工的有关要求,根据《大庆市建设项目开复工方案》([2020]-39)《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开复工有关要求的通知》(庆住建发[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疫情应对和建设工程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肇源县域内已取得《施工许可证》和按照《全省百大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执行的百大项目。
涉及国家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民生工程和省百大项目,以及为此类工程提供配套生产和服务类企业,符合开复工条件的,按年度计划开复工。一般民生工程,经济类建设工程于4月初开复工,计划开复工日期在4月初以后的按计划执行。房地产等其他建设工程于4月中旬后开复工。
1、符合当前实际。结合当前室外气温,不得进行受温度限制会造成质量事故的分部分项工程。
2、满足施工条件。准备开复工的项目,施工现场一定要符合施工条件,经县住建局相关科室现场确认,履行开复工手续后,方可开复工。
3、设立组织机构。每个项目建筑设计企业都要成立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防控工作并制定预案。预案要与肇源县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对接。
4、确定开复工时间。各项目建筑设计企业确定的开复工时间要及时上报肇源县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并需相关部门备案。
5、组织员工登记。各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对招录人员和员工要进行登记,尤其是员工属地要落实到具体的省、市、县。员工要准确填报身份证、手机号、旅居史、接触史等重要信息,并对所提供的信息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7、食堂安排及防护。严禁员工集中用餐,应错峰间隔用餐或使用饭盒分散用餐,餐饮场所要定时进行消杀防疫。
8、通勤方式及防护。对于有通勤车的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必须按要求核减额定载员,严格做好消毒、通风、体温检测、分散乘坐等工作;对于采取私家车方式上下班的员工,要逐一做好防疫知识和清洁消毒培训。
9、住宿安排及防护。要合理分配员工宿合,尽可能降低人员住宿密度,同时做好宿舍及周边区域日常消杀防疫工作。
10、施工现场防护。要对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卫生间等室内区域进行日常消杀防疫,并实时做好记录。项目施工现场在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前期下尽量少设置出入口,24小时设岗,对所有进出项目施工现场的车辆(尤其是外地运料车辆)、工作人员、外来人员一律实行“量体温、查身份、询动向”,并进行实名制登记后报送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应对新冠病毒感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11、员工施工防护。项目建筑设计企业上岗员工要全程佩戴口罩、安全帽,特珠岗位要穿防护服和隔离衣,每日至少进行两次体温检测,督促员工执行勤洗手等卫生措施。
12、落实主体责任。各项目建筑设计企业是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对项目的疫情防控工作负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