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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施工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

发表时间:2024-06-01 00:38:07 来源:工程施工

  施工企业的资产按照在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所起的作用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非货币性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长期投资,在建专项工程和临时设施等。

  其中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外阜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等别的货币资金),结算资金(各项应收应该支付的账款、预付款项和付给内部单位或备用金),短期投资(企业能随时变现的交易性金融实物资产如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这个在一般施工公司很少见到),劳动对象(主要材料、结构机、机械配件周转材料等生产储存)和劳动产品(附属企业和辅助生产单位的产成品)。

  3、应收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根据合同及结算业主暂扣的工程质保金,最好设置有到期日。

  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决定了企业的施工及管理人员、施工机具、材料物资等生产要素,以及施工管理、后勤服务等组织机构,都要随工程地点的转移而流动。因此,施工企业在组织会计核算时,要适应施工分散、流动性大等特点,采取分级管理、分级核算,使会计核算与施工生产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级实施工程单位搞好生产的积极性。同时要更加重视施工现场的施工机具、材料物资等的管理和核算,及时反映它们的保管和使用情况。以避免集中核算造成会计核算与施工生产脱节现象。

  业除了主要计算建筑安装工程成本之外,还需要计算其附属工业产品成本、机械施工及运输单位的机械作业成本以及企业内部非独立核算的辅助生产部门所生产的产品成本和提供劳务的成本等。

  施工公司的建筑产品造价高、周期长等特点,决定了施工企业在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需垫支大量的资金。因此,对工程价款结算,不能等到工程全部竣工后才进行,这样势必会影响施工企业的,进而影响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所以除工期较短、造价较低的工程采用竣工后一次结算价款外,大多采用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等方法。为了进一步解决施工公司垫支资金较多的问题,须向发包单位或建筑设计企业预收工程款和备料款,待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再予以扣还。

  此外,由于施工周期长,对于跨施工的工程,施工公司还应该要依据工程的完工进度,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分别计算和确认各的工程价款结算收人和工程项目施工费用,以确定各年的经营成果。

  旋工企业由于建筑产品体积非常庞大,决定了施工公司一般只能露天施工,有些施工机械和材料也只能露天堆放,受自然力侵蚀的影响很大。因此,成本核算应考虑风、霜、雨、雪等气候因素造成的停窝工损失;施工机械除使用磨损外,受自然力侵蚀而造成的有形损耗也较为严重,其折旧率相比来说较高;在进行材料核算时,也要考虑因自然损耗造成的损失。

  工资及附加(部门/设备核算)、燃料及动力(部门/设备核算)、折旧费(部门/设备核算)、配件及修理费(部门/设备核算)、间接费用(部门/设备核算)

  具体的设置根据公司需要选择,不一定非要设置这些会计科目。特别是间接费用,有些不需要的可以不予以设置。

  (二)机械作业 该科目主要是针对建筑企业有单独的设备管理部门为各项目提供设备发生的费用及内部结算的台班的核算。相当于制造待业的“辅助生产所带来的成本”科目。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针对本公司的设备设置单机核算,准确核算每台大型或者主要设备每个台班的耗用成本。

  (1)人工费(项目/部门核算)、(2)材料费(项目/部门核算)、(3)机械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其他直接费(项目/部门核算)、(5)分包成本(项目/部门核算)、(6)间接费用

  管理人员工资(项目/部门核算)、职工福利费(项目/部门核算)、固定资产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低值易耗品摊销(项目/部门核算)、办公费(项目/部门核算)、差旅费(项目/部门核算)、财产保险费(项目/部门核算)、工程保修费(项目/部门核算)、排污费(项目/部门核算)、劳动保护费(项目/部门核算)、检验试验费(项目/部门核算)、外单位管理费(项目/部门核算)、材料整理及零星运费(项目/部门核算)、材料物资盘亏及毁损(项目/部门核算)、取暖费(项目/部门核算)、另外的费用(项目/部门核算)

  此外,施工生产流动性的特点,还决定了企业施工队伍每转移到一个新的施工现场,都要依据施工的需要搭建各种临时设施。因此,施工公司还须做好有关临时设施的搭建、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的价值摊销、维修、报废、拆除等方面的会计核算工作。

  由于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和施工生产的单件性等特点,这就决定施工企业不能根据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全部施工生产费用和完成的工程数量来计算各项工程的单位成本,而一定要按照承包的每项工程分别归集施工生产费用,单独计算每项工程成本。即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和施工生产的单件性,决定了施工公司的工程成本核算对象经常发生明显的变化,施工生产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必须紧紧围绕着确定的工程成本核算对象来进行,严格遵循收入与费用配比的会计原则。同时,由于不同建筑产品之间的差异大、可比性差,不同建筑产品之间的实际成本之问不便作比较,因此,施工公司工程成本的分析、控制和考核不是以可比产品成本为依据,而是以预算成本为依据。

  建筑施工公司有一定的特殊性,与广大生产型企业有很大的区别。尤其是在成本核算和收入的确认上,和产品营销售卖企业有很大的不同。本帖只在此探讨建造合同法准则中规定建筑施工公司的会计业务处理,与生产性企业相同的பைடு நூலகம்算不在此做探讨。

  (一)工程项目施工 相当于生产企业的“生产所带来的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项目成本及毛利。下面设置“合同成本”和“毛利”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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