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西安交警发布关于持续施行绕城高速载货轿车迟早顶峰限行方法的布告
发表时间:2024-04-15 02:33:59 来源:经典案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陕西省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 方法》《西安市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令》等法令和法规,为逐渐优化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城市通行功用,科学精准管控疏解交通流量,便民高效保证民生物资运送,缓解绕城高速交通拥堵,结合我市交通处理实践,我局决议自2024年4月20日起,持续施行西安绕城高速载货轿车迟早顶峰限行方法,现布告如下:
轻型和微型载货轿车(轻型、微型封闭式卡车在外),中型、重型载货轿车及专项作业车辆。
(二)军警车、工程救险车、喷涂一致标识的行政法律车辆以及应急车辆、高速公路维护专项作业车辆。
(三)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含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禽畜,新鲜的肉、蛋、奶等),具有一致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四)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的应急处理、抢险救灾车辆、邮政快递专用车。
(一)确有运送需求的触及出产、生活必需的物资运送载货轿车,应当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处理部门或经过“西安交警”微信服务号处理“载货轿车暂时通行证”。
(二)过境卡车应当依照西安市人民政府2023年11月25日发布的《关于过境卡车通行处理的布告》履行。
(三)在我市通行的柴油卡车在恪守本布告的一起,还应恪守2023年11月25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柴油卡车通行处理的布告》。
(四)因突发事件、严重活动、法定节假日、恶劣气候及重污染气候应急呼应等要素需暂时调整限行方法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处理部门另行布告。
(五)本布告有效期自2024年4月20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