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机场高速2023-2025年度养护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24-03-03 06:19:32 来源:经典案例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长沙机场高速公路为长沙城区连接黄花机场快速通道,湖南高速编号为“
为加强湖南省长沙机场高速日常养护及养护工程管理工作,逐步的提升日常养护管理上的水准,将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逐步推向市场化,长沙环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机场路分公司拟对全线养护工程进行实施工程招标。
本次招标范围含管辖区域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房建工程的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主要工程内容有日常保洁与保养、路基、路面、桥涵、沿线设施、绿化补植、房建等工程和计日工、专项交通组织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包括日常保洁与保养、路基、路面、桥涵、沿线设施、绿化补植、房建等工程和计日工、专项交通组织等
本项目计划养护工程总工期36个月。本次招标中、小修保养项目养护工期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各项具体工程的计划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的指令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知附录1要求资质、投标人须知附录3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项目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和资质完全一致。④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允许超出\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⑥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⑦、管理⑧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招标工程类别投标的标段总数量(含奖励增加数量)不允许超出该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⑨
3.5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⑩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一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三年)评为C级的投标人投标。
3.6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1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湖南省公路
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新用户注册请联系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新开发)运行的通知》(厅办函[2016]204号)文件中的联系方式处理),并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流程参见网址:)。投标人在办理CA数字证书时,自行填写利益相关企业,由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利益相关企业情况,在网上报名时自动提醒利益相关企业已报名(如利益相关企业报名数超过可投标段数的,自动禁止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随机分配标段时自动规避利益相关企业,如因企业未如实填写利益相关企业导致利益相关企业自动分配到同一标段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2办理完成CA数字认证后,请于请于2022年10月31日00:00时至2022年11月4日2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利用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买卖平台”,网址:),选择所投类别进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有关的资料(该类别中具备多个标段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应在其可投标标段资格数范围内一次性购买),完成报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11
4.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利用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原件等资料送达:本次招标实行网上解密和开标,投标人可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解密和收看开标现场。开标过程中因招标文件规定的问题造成解密失败时,招标人可在开标现场直接导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不加密的投标文件(U盘或设置密码的压缩文件形式)进行开标。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将投标保函原件(如有)、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封套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采用邮寄方式最晚于开标之日前一日下午17:00时前交招标人签收(以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限公司1411室匡先生收(联系方式)。若投标人自愿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的,应当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不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U盘备份)及投标保函原件(如有)、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见一楼电子显示屏)交招标人签收;投标人在原件等资料递交完成后,请在三楼休息区、一楼办事大厅休息,禁止进入不见面开标室或在门口、过道聚集。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也可以按时远程登陆“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参与网上开标,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工作,参与网上开标的投标人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若投标人在现场解密,则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笔记本电脑并自备可靠的网络连接,全程做好防护,戴好口罩,并按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3、具有湖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综合二类甲级资质(养护资质许可名录外的养护施工公司必须按规定向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相关养护资质的认定)。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5%。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若超过75%的,需提供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标段的不少于最高限价10%的银行信贷证明,且时限应满足整个施工期需要。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财务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内,具有1个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类似施工业绩:
1、独立完工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800万元的高速公路中小修养护工程合同段业绩。合同内容必须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交安、绿化中修工程及小修保养工程。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款和1.4.4款的情形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一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三年)评为C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一定要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 5 年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曾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
无在岗项目(根据湘交基建规[2019]17号文件要求,在“湖南省交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监管平台”被锁定的人员不得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 近 5 年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曾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职务。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识别码不一致(若一致则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e.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不在某一特定区域(若相同时能合理说明);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发展要求、安全目标及环保目标;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若保函仅加盖银行业务公章,提交了银行出具的同等法律上的约束力证明的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章。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章。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e.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识别码不一致(若一致则视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g.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不在某一特定区域(若相同时能合理说明);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做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0.6+评标价平均值×0.4)×(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将从1%、1.5%、2%、2.5%、3%五值中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做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9-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9+偏差率×100×E2。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2, E2=1
下浮系数将从1%、1.5%、2%、2.5%、3%五值中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注:(1)信用等级2020(不含)年前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2020(含)年后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湖南省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准,联合体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每一年度最低信用等级确定,企业信用加分分值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近三年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企业近三年均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企业信用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近三年发布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权值分配[指近三年任意一年具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则近三年只能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不适用;近三年均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才按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其中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B级的企业,仍然按照A级、B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当年在湖南省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公司或湖南省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估结果中无信用评估等级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估得分按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或湖南省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估结果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评分(其中上一年度发布的信用评估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估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信用评估结果为A级、B级的企业,仍然按照A级、B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估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或湖南省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估结果也没有信用等级结果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估得分按0分计。
(3)最近第一年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最新发布的文件结果为准;若发布的最近第一年的信用等级和投标人填报的最近第一年的信用等级不一致时,以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估文件为准。
*3.5.3项修改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其评标价低于理论成本价时,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对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理论成本价的确定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1目规定计算。
本次评标采取了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做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核检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能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出现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做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3.3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3.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5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4.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即评标价得分)。
3.4.2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对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有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能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8.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