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发表时间:2024-06-12 15:33:28 来源:病虫害防治
关于“举办2020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修订核心重点、亮点条款宣贯解读、应用暨清单计价下工程建设价格预控、结算管理、工程审计热点难点问题处理及案例分析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2017〕19号)关于“要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要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建立统一开放市场,加强承包履约管理,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建设价格”的要求,深入学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20-021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2019]12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地方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意见》(法工委函〔2017〕2号)以及国家与地方最新的计价政策文件,更好地抓住关键环节管好投资、控制造价,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处理好工程结算中各类问题,尤其是新冠疫情影响下的工程履约和造价调整问题以及总承包计价中的一些新生问题。中国投资协会投资咨询专业委员会决定举办2020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核心亮点、重点条款宣贯解读暨清单计价下工程建设价格预控、结算管理、工程审计热点难点问题处理及案例分析高级培训班。
本次培训旨在帮助有关专业人员掌握工程造价管控、总承包管理、合同管理、建筑业营改增、工程审计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厘清项目实施中的重点、难点、疑点、焦点等共性问题;拓宽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有效防范风险,提高专业素养和能力,促进项目管理高质量发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2017〕19号)
2.《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20-0216)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2019]12号);
5.国家和地方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的工程合同履约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意见
6.建筑业营改增计税政策文件(财税〔2016〕36号、财税〔2017〕58号、2018年第42号公告、2019年第31号公告等)
7.工程审计政策文件(《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审计署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中常见问题解答的通知》(审办投发〔2019〕59号)、《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审办投发〔2019〕95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地方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有关规定的研究意见》(法工委函〔2017〕2号)等)
1.如何做好发包人的管理2.如何区分税率,细化合同价格组成3.完善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架构,明确关键管理人员定义4.《发包人要求》《项目清单》《价格清单》等文件作为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5.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担风险6.承包人基于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赔偿最高限额7.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义务8.发包人应当提供支付担保的义务9.联合体模式承包工程的关键内容10.区分责任主体,细化市场价格波动对合同价格的影响,引入《价格指数权重表》降低价格调整争议11.引入“工程师”替代监理,并完善工程师确定程序和效力12.竣工试验、竣工验收条件、程序和退场要求,竣工试验、试运行、竣工后试验等流程13.不再界定变更范围,通过界定变更权来认定是否构成变更14.进度款支付中人工费分账机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15.质保金的形式和金额,与当下倡导的保函以及新规要求的额度调整匹配合同解除后的结算原则16.多元化争议解决渠道,引入FIDIC争议评审机制
各地政府建设项目管理、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工程交易、投资项目评审等、各业主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开发、合同管理、工程建设价格、审计监察、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相关工作人员;社会事业及科研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等。
拟邀请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行业协会等参与新规范编写的有关专家现场授课,结合经典案例和实例分析,并进行现场答疑和互动交流。
本地代表:2980元/人(含培训、资料、课件、场地、午餐费、专家等)住宿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外地代表:4980元/人(含培训、资料、课件、场地、专家、食宿(合住标准、单住需要补交单房差、)交流等)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