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快讯:有关工伤案件赔偿与一般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主要区别是什么?
发表时间:2024-06-10 09:04:36 来源:病虫害防治
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法律特有概念,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劳动,是适用劳动法律的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
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劳动工伤案件的受害者多数是农民工,而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远远低于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一般来说,工伤的赔偿数额高于人身损害赔偿
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劳动法规调整;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适用民法典及人身损害司法解释
工伤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处理;而一般人身伤害直接由法院受理和审理
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适用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而一般人身伤害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适用的标准则是人身损害或交通事故鉴定标准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和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同样的伤情,劳动鉴定的标准比司法鉴别判定的标准要高一级)一般来说,对于同一种伤情,工伤伤残等级要比交通事故等的伤残等级更加有助于伤者
按照法律规定,工伤纠纷对劳动者的伤害事实、工作年限以及工资标准有争议时,由企业负举证责任,即举证倒置用人单位举证不能的,就直接采信劳动者的主张;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受害者对自己的伤害以及工资标准由受害人自己负举证责任,受害人举证不力的,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工伤的一方当事人是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另一方则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体户(必须有营业执照,工程层层转包的,由具备法人资格的发包方承担);而一般人身损害案件的主体可能都是自然人一般而言,自然人的赔偿能力远远不如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体户
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不给劳动者划分过错责任;而一般人身伤害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如三七开、二八开)
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除了后续治疗费之外,一般都是一次性解决赔偿问题
而在工伤赔偿中,除了5-10级伤残可以一次性解决赔偿外,1-4级伤残一般法律不允许一次性赔偿解决,因为1-4级伤残一次性解决往往不利于伤者的后半生生活通常,如果一名工伤者如果25岁、4级伤残的话,如果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在北京一般都有一百万元以上的总额累计如果1-3级还有护理费的话,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和护理费总额累计可达数百万元之巨所以,1-4级伤残,国家法律一般不支持一次性赔偿解决,因为伤者吃亏太大了目前,在我国有的省、市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或规章规定了1-4级可以一次性解决(例如北京、天津等),但赔偿额真的是杯水车薪,建议伤者及其家属建议还是不要采取这样的形式,还是按月赔偿有保障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生效了,1-4级伤者的后半生将会更加有保障了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企业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企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后续治疗费由侵权人或加害人来承担没有一点异议而
在工伤赔偿中,5-10级伤残的伤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后,二次手术费等后续治疗费一般都由伤者自己来承担一般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工伤职工就和原单位不存在任何关系了,工伤二次手术费(一般为取内固定物钢板费用)由工伤者自己出因为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法律规定了工伤者能要求单位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里面就包括了后续治疗费,而后续治疗费里面就包括了二次手术费用那工伤职工怎么样才可以让二次手术费由单位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自己又能得到赔偿呢那就有两个办法1、暂时不解除劳动合同,等做完二次手术再解除劳动合同,这样二次手术费用就由单位出了,自己解除劳动合同还能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和单位协商预付了二次手术费才解除劳动合同,要不就不解除劳动关系
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一般只要存在伤残等级就会有精神抚慰金的赔偿,一般
各地掌握在一个伤残等级为2000元-5000元的赔偿标准而工伤赔偿没有精神抚慰金一说,如果在工伤赔偿中,伤者及其家属一方在劳动仲裁或诉讼中提出精神抚慰金,则没有一点法律上的依据,正常情况下不会得到仲裁或法院的支持当然,如果伤者及其家属在与单位谈判、协商过程中提出精神抚慰金,这个能和单位协商
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一般诉讼时效是1年,从受伤害之日起计算而工伤认
定申请的时效也是一年,伤者及其家属应在受伤害或职业病鉴定后1年之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后,何时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赔偿,法律对此不严格执行一年劳动仲裁申请时效规定,根据详细情况掌握
在我们国家,关于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是最常见的一种重合,是不是能够得到双重
赔偿,国家没有统一的法律来规定这个由各省、市和自治区来规定,而且规定也并不一致在北京等省市,是能够获得双重赔偿的,因为法律没有相抵触的规定,而且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中规定除了一次性票据报销的除外均能够得到赔偿(双赔);而在内蒙古等省市自治区,却规定了不能得到双重赔偿,而是类似地规定了交通事故赔偿额不足的工伤保险应当补足差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能够得到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2号)“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