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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最新:项目合作协议书

发表时间:2024-05-28 11:44:03 来源:病虫害防治

  甲方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具有开发***市场的资源;乙方系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能够独立设计、生产、销售、组装并且进行售后服务,同时,乙方有开发***市场的的需求。

  为整合双方资源,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双方一同遵守:

  甲方利用其自身资源,提供相关信息、资源,助乙方开发****市场,并根据项目的收回款项为基础,从乙方处按照本协议约定获取分成,同时依照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甲方非乙方正式编制员工,乙方不承担甲方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福利、市场开发及另外的费用。协议双方非劳动关系,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境内的项目,按照实际收回的款项,扣除6%的固定支出后,按照甲方40%,乙方60%的比例分配。

  付款方式:项目结束后,或者乙方收到该项目95%以上回款时(以后到时间为准),扣除6%的固定支出后,并将余款的40%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如已和甲方结算完毕的项目产生退费事宜的,甲方应自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将其获得的所有利润退还给甲方。

  3.甲方应积极努力配合乙方进行市场开拓,在乙方认为必要时,甲方须派专业技术人员辅助甲方工作。

  4.在本协议期内或者本协议终止后,甲方都不得有不利于乙方形象,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5.在本协议有效期及有效期满之日起【】年,在****地区,甲方可以以其名下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开展业务。如甲方以其名下公司之外的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亲属的名义或者以上述人员的名义设立公司独自或与其他公司开展与本协议类似合作的,均视为甲方违约。如乙方发现甲方有上述行为的,乙方可根据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的证明、照片等形式向甲方提出质疑。甲方应在收到该等质疑后五日内向乙方作出合理答复并提供相关依据和证据。如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能作出合理答复、或未能提供充分依据和证据,即视为甲方违约。

  6.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开拓市场、收受回扣等事项,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对甲方引入的项目做评估,在明确可操作的前提下,调集乙方各种资源、全力促成业务运作。

  4.如甲方引进的项目,价格严重低于乙方报价且该报价未经乙方同意,乙方有权拒绝与该客户合作。

  5.为避免争议、提高乙方与甲方合作的诚意,乙方对本协议生效后新落地在****的所有项目均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给甲方分成。

  6.在本协议期内,如乙方的有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困难、领导层决策困难、设计师离职、代工厂等问题,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协议。解除自送达成功之日起生效。

  7.为提高****市场开发的效率,乙方有权将甲方提供的资源交由乙方业务员跟踪。乙方已努力对业务员的跳单行为进行管控。如因乙方业务员的行为,给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同意甲方以其名义向该业务员提起诉讼或者由乙方自行维权,乙方维权的收益,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分配。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如乙方迟延支付的,每迟延一天,则按拖欠金额的日万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2.协议期内,如乙方隐瞒项目情况、隐瞒项目收入的,乙方应按照隐瞒金额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协议期内或者协议期满后,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五款约定的,应按照该项目金额(以乙方类似项目的金额为准)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如甲乙双方有违反其他任何条款的行为,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1.各方对因磋商或履行本协议而知悉的对方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保密信息提供方的事先同意,保密信息接收方不得擅自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条约定的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的内容及产品的设计、销售、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合作事项等相关信息及数据。

  3.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有效期为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本协议关于保密义务的约定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无效。

  甲乙双方由于订立本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向对方出示有关主管机关证明或其他足以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据。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期履行不构成违约。

  如不可抗力事件维持的时间达到90日,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对于未履行的部分双方应互相返还产品及货款。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与本协议有关的文件、通知等,以书面形式表现的,均以快递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至本协议首部及正文中预留地址。以特快专递寄出的,则在寄出后第【3】日将被视作已送达,快递公司的收件记录将作为有效证明。以电子邮件送达的,自邮件发送成功之时被视作已送达。

  任何一方应在变更联系地址后3日内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未通知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承担。

  1.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出具补充协议,该等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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